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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共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举行签约暨揭牌仪式
发布单位:科研处    发布时间: 2013-07-12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动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能力,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计划的意见》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7月11日,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共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签约揭牌仪式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张军副院长、教育部党组成员顾海良、最高人民检察院孙谦副检察长、公安部科信局厉剑局长以及来自各协同单位的代表60余人出席了仪式。仪式由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保生教授主持。

在签约仪式上,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和武汉大学的校领导首先签署了三校共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协议。这三所大学均拥有法学国家级重点学科,并以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为培育组建协同创新中心的实体,体现了教育部关于“强强联合”的要求。三校共建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将通过优势互补和分工协同,开展司法文明理论司法文明史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法庭科学侦查学检察学环境司法军事司法国际司法司法伦理学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司法会计学学科和创新团队建设。

仪式上,中国政法大学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红十字会签约。据悉,除上述签约单位外,三校共同培育组建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还将与司法部有关司局,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律师事务所等签订协同创新协议。该协同创新中心还将与国际诉讼法协会、国际证据科学协会德国马普所(刑事)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美国马里兰州法医局瑞士洛桑大学、德国弗莱堡大学、意大利帕维亚大学等国外学术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在揭牌仪式上,教育部党组成员顾海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公安部科信局局长厉剑,为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揭牌。

三校共同培育组建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将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以机制体制改革为核心,吸收人类司法文明的一优秀成果,全面提升协同各方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为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和人才支持,构建司法理论研究的学术高地,推进法治国建设。其主要任务包括:(1)开展本科生、研究生司法文明相关课程的共同开发,教师互聘、学生课程互选等人才培养工作;(2)开展司法领域相关学科和专业课程体系建设;(3)开展司法文明相关课题的合作研究及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4)开拓司法领域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5)举办司法文明学术研讨会;(6)开展面向司法系统的法律咨询、培训工作;(7)其他协同创新工作。

在仪式上,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和司法文明创新协同中心联席主任张文显先后致辞。黄进校长在致辞中,首先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对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他指出,协同创新的一个重要要求就是要瞄准国家重大需求,瞄准世界一流,以问题为中心,通过激活各种因素,打破我们传统的学科专业界限,院系界限,不同单位、不同高校的界限,理论和实践的隔离,甚至国界隔离,推动协同创新,提升高等学校在人才、科研和学科方面的创新能力,从而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从今天开始,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进入了培育建设阶段。中国政法大学将和主要参与高校及协同单位密切合作,加强对它的培育建设,争取能够成为首批进入“2011计划”的协同创新中心。

司法文明创新协同中心联席主任、吉林大学资深教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张文显院长在致辞中指出,今天的签约和揭牌仪式是具有标志性的重大事件,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时刻。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组建具有重大的国家战略意义。他引用了董必武关于法制与文明的著名论断“说到文明,法制要算一项”,并指出,法治是文明的标志,法治文明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是文明的维护者和促进者。在法治文明中,司法文明是其首要标志和核心要素。在当代中国社会文明的进程中,如何推进以司法文明为核心的法治文明,如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和谐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当代世界司法文明体系中,如何提升中国司法文明的国际认同度和国际话语权;这些都是关乎国家长治久安、经济繁荣发展、人民幸福尊严、社会公平正义的国家战略问题,因而毫无疑问应当是法学的重大研究领域和重大研究任务。当代中国的司法文明应有三个支点:一是科学的司法理论,二是先进的司法制度,三是公正的司法运作。组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宗旨就在于通过对这三个支点及相关问题的深度研究以及相应的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来服务传承和推进司法文明、法治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国家战略,这就决定了组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他指出,由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共同组建,由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机构和学者联动研究的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将按照协同创新的理念和模式大力推进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之间、法学与其他学科之间、高等学校之间、高校与司法机关之间、国内法学界与国外法学界之间的协同创新,共同探寻司法文明的历史轨迹,研究司法文明的思想根基,助力司法文明的制度建构,推动司法文明的当代演进。他指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组建必将显著提升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以及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协同创新意识和协同创新能力。作为法学领域组建的第一家协同创新体,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也必将充分发挥协同创新的引领作用,推动法学其他领域的协同创新,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能力的提升。为此,本协同创新体将致力于打造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的示范区。我们各参与单位和各位学者将奉行“共建、共荣、共享、共同家园”的核心价值,牢固树立协同创新理念,自觉践行协同创新协议,不断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努力走出一条协同创新的崭新道路。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合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