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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协同创新中心2013年年会在京召开
发布单位:科研处    发布时间: 2013-11-05

    11月3日,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协同创新中心2013年年会在京召开。我校校长黄进,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曲星出席了会议,并在会上签署了中国政法大学与新协同单位合作框架协议。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南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中央编译局等协同高校和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黄进主持。

    会上,黄进向与会的协同高校和单位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中心培育情况。他指出,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协同创新中心于2012年12月28日在北京成立,由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南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共同组建,聚集了我国主要的国际法研究力量,旨在探索跨学科、跨部门、跨国界的新型合作机制,为解决国家面临的重大国际法律问题提供智力支持,培养国际化的一流法律人才。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协同创新中心由中国政法大学作为牵头高校,南开大学等四所高校作为协同高校,中央编译局、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商务部条约法规司、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等作为协同单位。此外还联合了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等国外高校。

    与会协同高校和单位相关负责人则围绕中心的发展和建设,就科研方向、人员聘任、科研考核、人才培养、中心制度的完善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研究,并通过表决方式,原则上通过了理事会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和联系主任人选、《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协同创新中心章程》、《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协同创新中心管理文件》、《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协同创新中心学术委员会章程》四项决议。

    黄进表示,创新中心离不开法大自身积极努力和提升,离不开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南开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各协同单位的支持和合作。他希望,各方通力协作,互惠共赢,在现有资源基础之上,不断取得新发展、新突破,并从机制体制方面给予中心更多的政策支持,保障中心的高效运转,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实现质的提升,走出一条特色之路。

    本次会议的召开,为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打下了基础,指明了方向,中心将在理事会的指导下,积极推进实施中心的人员选聘、项目团队组建、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为把中心建成为国际一流的科研和人才培养平台而努力。

(文/记者 骆红维 图/摄影工作室 卢云开)